黄金黎明_34(第2/2 页)
侧过身体,靠在抱枕上,拿过他的黑莓平板电脑,继续看他的数据,我向他身边爬了爬,把脑袋枕在他的大腿上,歪了一下,侧脸闭上了眼睛。
我问他,“你,今天晚上有时间吗?”
“有。”
“晚上陪我去电影节,好吗?”
“好。”
他把咖啡杯子放在床头柜上,眼睛依然看着他的平板电脑,手指却伸了过来,在我的头发上,还有脖子后面轻轻摩挲着。
“arthur,我像你养的猫吗?”
“不像。”他的声音很平淡,“我不会为那只猫支付猫粮的钱,我却可以给你康斯坦丁的股票。”
我,“……”
然后,我感觉自己后脖子的皮肤接触到了他的手指,……,上面的东西,冰冷冰冷的,还很硬,金属特有的坚硬。
我把他的手指拉到眼前。
这才发现他袖长白皙的手指上戴上了一枚素金的戒指,在左手无名指上。
象征着婚姻。
人类的传统,求婚戒指用巨钻,而结婚戒指却是朴素无华。
因为在婚姻生活中,不是每天都由激情,每天都很快乐,甚至不是每一天都有爱情。当所有的美好的幻象,令人心悸的激情,似乎可以永恒的爱情燃烧殆尽之后,生活应该是平淡安稳的,甚至是无趣的,这似乎才是人生。
传奇如勋世奉,褪去他身上无尽的金钱和极致的权势,也许,他也只是一个每天研究海量数据,做出决策的普通商人。所不同的是,他一念之差,可能牵动的是千亿美金,而不是蝇头小利。
这对戒指还是燕城五爷爷给的,勋氏的旧物,民国的老金子。
戒指上面镌刻的不是花纹而是《诗经》里面的一句话。
勋世奉戴着的这枚刻着,生死契阔;另外一枚,现在也躺在黑色的丝绒黑子里面,放在床头,那枚应该属于我,上面刻着,与子成说。
我,“为什么想起来戴戒指?”
“我已经结婚了。”
他的声音似乎挺不出情绪,也没有起伏,只是很平淡的阐述了一个事实。平淡到无趣的地步,可是,就在那一刻,心口陡然好像裂开了一道缝隙,有热热的东西流淌了出来,糊住心口。
其实,这么久,我有的时候总是暗自想过,见到这个男人的时间不对,地点不对,有的时候,甚至觉得连人物都不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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